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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5-02-17 被浏览:589次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泸州市纳溪区中医医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和专业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工作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统计表》(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结束日(即2025年2月19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1.请应聘者下载填报《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3.以上资料电子文档请压缩后统一发至:3752038466@qq.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岗位”格式编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结合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应聘者是否满足应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予以审查与初评。

(四)考察、体检

1.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名单进行背景考察、评估;

2.体检须在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录用

对符合拟录用条件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录用。本次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由拟聘人员与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对应单位工作。

四、相关说明

(一)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二)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9960996523(明女士)

附件:1.岗位需求统计表.xlsx

2.人员招聘报名表.xlsx



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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