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0 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招聘新闻编辑人员的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9-10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编辑人员,从事新闻宣传及公众号新闻编辑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名额:计划公开招聘1名新闻编辑人员。 (二)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报考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 4.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身体不适合长期从事计算机操作的情形。 (三)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新媒体艺术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从事过新闻媒体工作1年以上、从事过微信公众号新闻编辑工作1年以上,可适当放宽。 3.擅长公文写作,了解互联网文章编辑特性,电脑操作熟练,掌握基本网络知识,能独立进行微信公众号新闻编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至 9月12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龙马潭区鱼塘街道一心街91号)。 3.报名咨询电话:0830—2701834,联系人:王艳。 4.报名的相关程序: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新闻编辑人员招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提供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统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 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且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公众号新闻编辑,公文写作分值占比40%,新闻编辑分值占比60%。笔试1:3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共100分。 4.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有公众号编辑经验的优先,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电话或短信)。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六)试用期 新闻编辑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每月基本工资4500元,购买“五险一金”,其他待遇参照单位同类人员。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解释。 附件:《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新闻编辑人员招聘报名表》
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1、
报名表.docx (3)
来自:川南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