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0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4-04-10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泸州市茂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94年4月10日以后,2006年4月10日以前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法律或法学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6.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扣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于4月15日18:00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137482575@qq.com 邮件主题请以“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报名岗位”命名。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或照片); (3)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4)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若未入围,恕不通知)、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测试 考试分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速录技能测试要求打字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进行体检。 (四)体检 计算机操作、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名次先后等额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合格方可择优聘用。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组织专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对应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此次招聘人员与泸州市茂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30-8912572 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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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名表.doc (0)
来自:川南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