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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19 后山镇社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4-08-19

为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结合我县基层公共服务的需要以及“六保”工作要求,根据《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永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叙永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叙人社发〔2021〕43号)《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叙永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叙人社发〔2024〕20号)要求,结合社区用工需要,启动后山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用人单位:后山镇后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岗位名称:保洁员


(三)计划安置人数:3人


(四)工作内容:负责后山场镇保洁工作


二、工作要求和条件


(一)工作要求:按国家规定工作和休息时间、按工作内容完成本职工作和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置对象和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庄,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申请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


2.报名地点和方式:申请人员到后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现场报名。


3.相关要求:申请人员报名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电子证1份(所有证件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后收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


报名结束后,后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审查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民主评议,并对拟安置人员后山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薪酬待遇


工资2000元/月,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后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6802728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6913


叙永县后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8日


来源:叙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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